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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无需登录免费观看的直播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1337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正面宣传、新闻报道、舆情管理工作,全面展示医院发展成果和医务工作正能量,努力提高医院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力推进健康医疗环境建设,根据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队伍建设

(一)加强医院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通讯员队伍,形成院、科、通讯员三级宣传工作网络。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启飞

副组长:朱大为   宋恒芹   秦西平   孟   良   栗向明   朱   凯

成   员:毛凤发   孟祥杰   李   磊   鲁   梅   吴青民   赵传国   

             马兆全   范海蕾   李   刚   杨国庆   魏文涓

(二)各科室确定1至2名通讯员,负责本科室稿件的收集、整理、上报,并协助院宣传部做好各级媒体的接待、引导工作。科室主任、护士长为宣传工作监督责任人,要督导本科室投稿情况,如出现人员流动现象,要及时更换通讯员,并告知院宣传部。

(三)建立医院宣传工作QQ群和微信群。各科室宣传报道监督责任人和通讯员共同总结上月新闻宣传工作成效,分析存在不足和原因,研究布置当月新闻舆情、宣传报道重点。并互相沟通和分享全院宣传工作新动向、新要求,利用现代便捷快速的通讯手段为工作服务。

(四)对全院内宣外导、医院形象标准化进行归口管理,凡涉及医院宣传文字材料上报、形象标识、标牌设计、广告制作的工作须报宣传部备案,审核后方可制作安装使用。

二、宣传报道量化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临床医技科室每月有报送1篇稿件的任务,鼓励多投,后勤职能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送稿,要确保稿件质量。量化考核以100分/月计,报送数量不足的,扣除10分/篇,折算为科室质量管理分统计核算;稿件被采用的,加10分/篇,折算为科室质量管理分统计核算,不同稿件累加计算分值。

(二)科室所撰写稿件、提供素材被党报党刊、行业报刊、社会各级媒体采用的,除按本管理办法计发稿酬外,县级每篇加月质量管理分20分、市级加30分、省级加40分、国家级加50分,不同稿件累加计算分值。

(三)院宣传部负责每月进行稿件数量统计,并按全院月质量管理分值比例进行核算,与科室绩效工资相挂钩。同一篇稿件被多家报纸或网站刊登,不重复统计,以分值最高者计算。

(四)科室宣传报道监督责任人须对其辖区内宣传材料存有情况负责,发现损毁、过期要及时清理、报修更新,更新不及时者,每发现一处扣当月科室质量分5分;凡未经宣传部审核备案私自制作、接收、张贴、悬挂宣传制品的,每发现一处扣当月科室质量分5分。

(五)宣传报道应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服务医院、贴近患者的原则,全面展示医院新面貌、新技术、新项目,为医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给医院培养优秀宣传报道工作骨干,院宣传部将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选拔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接受培训教育,提高新闻敏感性和写作技巧。

三、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办法

(一)医院工作舆情是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报道或反映,可能或已经引起公众普遍关注的相关医院信息。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保证及时有效处置舆情信息,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为医院建设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通讯员兼职舆情监测员,负责本科室日常舆情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宣传部,由宣传部整理有关情况报告医院领导。根据医院领导指示,按照主管科室处理的原则处置舆情。各主管科室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报分管院领导,经医院领导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积极回复,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控制事态蔓延发展。普通类舆情1天内完成处置,紧急类舆情2小时内初步完成处置意见。必要时,成立专项处理小组,做好后续处置和跟进工作。

(三)对于影响较大的舆情,各主管科室将医院处理意见按要求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委宣传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办公室与宣传部负责协调建立舆情监测与应对网络,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释疑解惑,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降低负面影响效应。

(四)对于未按照本制度开展舆情监测处置,或未及时处置、处置不当、存在推诿,引起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部门、科室或个人,医院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社交媒体账号群管理办法

(一)规范实名制。工作社交群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效率的新载体,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新阵地,各科室为方便工作建立的QQ群、微信群,其成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作为组建单位要主动承担起政治责任,加强对工作社交群的监管。进群人员必须实名制,群昵称命名规则:科室+姓名。

(二)管理员(群主)负责制。各级QQ群、微信群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监管责任,群主对本群成员发布或转发的信息要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三)群成员准入制。只添加规定人员,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群,准入对象经群主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主要定期对群内人员予以认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删除,严禁与医院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四)话题严肃制。群主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要及时制止,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论。严格监测日常交流信息,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舆情处置,重大问题要报宣传部统一记录备案。

五、信息报送与稿酬计算

(一)稿件接收地址:

外  网:lanlinghospital@163.com 

QQ  群: 医院宣传工作(58416733)

微信群:医院宣传工作

内  网:0839

(二)稿件内容:本科室职责内的工作情况,临床医技专业特色介绍、科技动态、高精尖技术以及个人工作或生活中的从医感悟、生活趣闻等等。

(三)凡在各级媒体发表的稿件,每半年一统计并公示无误后,支付给作者稿费,年终总结。稿件发表后,凡发现有严重失实,或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不发稿酬,已发出的稿酬予以追回,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追究作者及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

稿酬标准:

①医院官方对外网站上稿30元/篇(少于100字的15元/篇);院报上稿50元/篇(少于100字的15元/篇);图片新闻、本人创作书画作品50元/幅。

②社会各级媒体上稿以《官网》、《院报》稿酬标准为基数。县级新闻媒体每篇奖励稿酬基数的2倍;市级新闻媒体每篇奖励稿酬基数的3倍;省级新闻媒体每篇奖励稿酬基数的4倍;国家级新闻媒体每篇奖励稿酬基数的5倍。

③接受中央电视台正面采访报道,科室奖励2000元/次。同一篇稿件被多家报纸或网站刊登,不重复奖励,以稿酬最高者计算。

六、其他规定

(一)宣传素材征集任务分解。

以下内容由行政职能科室负责:

1.行政职能部门主办的重大新闻事件

全院性的职工大会、工作会议、庆典、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考察活动、重要外事活动、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医疗新闻等;(责任部门:院办)

党风廉政、干部培训、考核、党建特色、评比、表彰活动等宣传报道等;(责任部门:党委办、党建办)

职代会、工青妇组织的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等;(责任部门:工会、团委)

绩效考核、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年度考核等;(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重大科研获奖成果、课题、学术活动等;(责任部门:科教科、护理部)

2.常规新闻事件(责任部门:院办、宣传部)

服务社会的共建活动;主题性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调研活动等。

3.其他稿件(责任部门:宣传部)

有益于提高工作效率的“金点子”;学习和工作感想等。

以下内容由临床医技科室提供:

1.具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或讲座;

2.疑难、罕见疾病的成功救治;

3.重大、突发医疗救治事件中的优秀事迹;

4.部门学科进展,新技术开展;

5.有新闻价值的便民举措;

6.日常对外交流;

7.科普知识介绍;

8.身边的好人好事。

(二)宣传管理规定

1.新闻媒体接待由医院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医院宣传部归口管理。

2.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医院名义接待媒体或发布未经核实的新闻信息等。

(三)宣传工作流程

为保证宣传报道的时效性、信息发布的正确性以及资料留存的完整性,按归口管理原则,凡涉及医院需要宣传报道的应急事件、工作等,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请示主要领导并及时通知宣传部参与。

原宣传报道相关文件规定等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院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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