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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无需登录免费观看的直播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1182

一、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报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做好登记。公共卫生科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并做好登记。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报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做好登记。公共卫生科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并做好登记。

四、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要完整、准确,不得缺项。

六、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放射科、CT室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拟诊为肺结核者除填报传染病报卡外,还要填写转诊三联单,非住院病人转诊到结核防治机构。

七、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在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八、医务人员未经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爱滋病病人和爱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九、公共卫生科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通过内网传染病报告系统的预警功能随时查看,发现迟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补报,防止漏报。未按规定时限报告的与科室质量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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