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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帐号管理及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来源:无需登录免费观看的直播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968

一、公共卫生科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网络帐号和密码应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二、医院公共卫生科人员及知情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好传染病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三、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授权公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大流行的疫情资料不得私自向媒体透露。

四、任何外单位人员来科室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相关单位和县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并经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透露疫情。

五、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六、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院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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